“营销代理人”概念是营销人联盟创始人张启先生在2014年首次提出,它作为营销行业长期存在的一种营销合作形式,其性质就是兼职和自由职业者的一种延伸,从意义上来说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:
狭义的营销代理人是指具备某一行业专业营销知识和营销资源,而从事的非专门供职于某一家机构、单位或企业组织的,利用非主要时间和精力进行商业活动的组织或个人,其目的也是为了赚取营销利润,例如近些年涌现的大量自由职业者,自由营销人。
广义的营销代理人是指具备某一行业的相关资源,包括市场、渠道、客户、人脉或其他政商资源,不一定具备本行业专业营销技能和知识,同样利用非主要时间和精力进行商业活动的组织和个人,其目的也是为了赚取营销利润,例如某些商协会平台、某些网络推广平台和网红等。
近年来,随着职场自由主义的兴起,职场上传统的雇佣关系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,人才留不住现象越来越普遍,也许正像某些预言家讲的一样,未来企业也许通过雇佣找到人才将越来越难,除非你跟他合作!

